SVIP-3303多功能信息杆柱系统总体架构:
叁仟多功能信息杆柱可对信息杆柱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、控制、运行监测、数据及设备运维。信息杆柱统一管理平台能够对所有杆柱进行资产管理、运行管理和控制,能够对挂载设备进行资产管理、运行监控等,可兼容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的通信和传输协议,并能实现与其他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。

SVIP-3303多功能信息杆柱分类:
多功能信息杆柱根据应用场景的功能需求和挂载设备要求设计,按照杆柱结构通常可分为以下5类
(1)A1 类杆:道路设施重型综合杆柱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、挑臂,杆柱高度≤15m,具备照明功能。挂载设备设计承重>800kg,由挑臂承载交通指示灯、交通标识标牌、交通监测感知设备、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等。杆体可外置综合设备舱、诱导屏、显示屏等其他重量和体积较大的挂载设备。
(2)A2 类杆:道路设施轻型综合杆柱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、挑臂,杆柱高度≤15m,具备照明功能。挂载设备设计承重通常≤800kg,由挑臂承载交通标识标牌、交通监测感知设备、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等。杆体可外置综合设备舱、诱导屏、显示屏等其他重量和体积较大的挂载设备。
(3)B 类杆:多功能照明杆柱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,无挑臂,杆柱高度≤15m,具备照明功能。杆体可外置重量和体积较小的挂载设备,并预留挂载设备接口。挂载设备设计承重通常≤600kg。综合设备舱宜采用杆柱一体化设计。
(4)C 类杆:通用照明杆柱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,无挑臂,杆柱高度≤15m,具备照明功能。杆体无外置挂载设备,预留挂载设备接口。综合设备舱宜采用杆柱一体化设计。
(5)D 类杆:高杆照明杆柱,又称高杆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,可配置挑臂,杆柱高度>15m,具备照明功能。杆柱顶部可挂载宏基站,杆体可外置综合设备舱、诱导屏、显示屏等其他重量和体积较大的挂载设备。
(6)E 类杆:非照明杆柱。杆柱结构包括杆体、底座,可配置挑臂,杆柱高度≤15m,不具备照明功能。挂载设备根据需要设置,一般用于非照明需求的智能传感设施集成区域。

SVIP-3303多功能信息杆柱应用场景及功能配置
信息杆柱的应用场景包括道路区域和非道路区域,根据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、行人的关系,可以分为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、公共区域四大类

根据应用场景配置对应的功能需求,充分考虑城市道路或区域的规划要求,信息杆柱挂载设备的推荐配置如表所示
